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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第1373号)

2021-09-22 14:52:40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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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第1373号)

晋建审函〔2021〕137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部分专业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部门、范围

审核部门: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负责。

审核范围:山西省参加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应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审核方式、时间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本次资格审核采用网上审核方式。

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各市上报时间:2021年9月18日

三、资格审核流程

(一)参加资格审核人员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方式向报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资格审核单位提交资料参加审核。

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向资格审核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发送1:1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具体资料要求如下:

2017年后(含2017年)参考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 .《资格考试审核表》(详见附件3), 本人下载、粘贴电子照片、填写打印后的扫描件;

2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2002年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学信网验证报告);

3.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履历表扫描件(详见附件4);

4.一级建筑师资格考试须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扫描件。

2017年前参考过的续考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资格考试审核表》,本人下载、粘贴电子照片、填写打印后的扫描件。

表格填写内容在电脑上编辑生成,打印签字确认后扫描;生成一个PDF文档,需清晰、完整、易辨认;按照附件2“序号+姓名”方式命名,如“1-李某某”。

(二)资格审核单位组织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资格审核单位2021年9月9日到9月15日对符合资格审核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部门不得跨地域接收资格审核材料。具体工作如下:

    1.接收资格审核材料,并对其进行审核;

2.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应通知考生,并做好确认登记;

3.资格审核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三)资格审核单位上报审核结果

各设区市资格审核单位应于资格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后, 2021年9月18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 .出具上报文件并填写《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6)和《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7);

 

    2.参加资格审核人员《资格考试审核表》每人一份;

3.《不予通过确认登记表》(详见附件5)。

四、资格审核依据标准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五、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一)成绩合格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符合报考条件年份之前的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人员参加资格审核时,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应完整齐全、填写准确。

(三)资格审核部门不接收不齐全或不完整的资格审核材料。

(四)对未能及时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各设区市资格审核部门可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的下一个工作日(2021年9月16日)补审一天。

(五)资格审核人员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六)资格审核人员跨地域(设区市)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

(七)资格审核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移交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查处。

 


      附件:

1.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单位联系表.doc

3.资格考试审核表.docx

2.2021年度一、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4.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履历表.doc

5.不予通过确认登记表.docx

6.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汇总表.docx

7.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不合格人员汇总表.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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